污染防制策略中對「可交易污染權」與「徵收排放費」之比較
撰文◎藍一鴻(補教名師、典試委員高足)
可交易污染權(總量管制及交易制度)
一、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
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又稱為「可交易污染許可證制度」,即對排放的每單位污染而發放的許可證。通過總量管制和交易制度,其最終結果是「成本有效的」(並求污染防治成本極小化)。不管政府當初是如何分發許可證,污染減少的程度是相同的。
二、「排放費」就是對每單位排放而非每單位產量徵收之庇古稅(Pigourian Tax)
政府利用排放費能實現預期污染減少量,當存在不止一個污染者時,排放費還是有一定的明顯優勢,它能以可能的最低成本實現污染減少。即讓所有污染者之間的邊際成本都相等,這時排放減少的總成本最小化。雖然污染者減少污染的數量不同,但是減少污染少的企業實際上並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因為它承擔的納稅義務比減少更多污染時的納稅義務為重。
★試比較「排放費」與「可交易污染權」(或謂「總量管制交易法」),並繪圖說明兩者經濟效果上之優劣。
答:(一)定義:
1.排放費:排放費之徵收主要將污染視為一種無法透過價格機能解決的外部成本,針對廠商選擇不自行從事污染減量部分,對每一單位的污染徵收排放費,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以合理反映整個生產過程的經濟效益。
2.可交易污染權:政府將環境資源視為可以在市場交易之財貨,發行污染許可權,並允其在市場上自由流通買賣,透過市場價格機能以達最有效率之防治成果。
(二)比較分析:
可交易污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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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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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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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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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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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終污染水準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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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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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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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通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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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響污染數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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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排放費降低導致低估減量成本造成較少污染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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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其他新加入廠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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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污染者可搶購污染特許權,阻止其他廠商進入該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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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阻止新廠商進入該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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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分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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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市場自由交易具有重分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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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重分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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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本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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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成本有效性」,但在「不完全競爭」市場,可能會有「效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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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具有「成本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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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低估邊際污染減量成本,且MB相對缺乏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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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多且較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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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少較不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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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低估邊際污染減量成本,且MB相對具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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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多較不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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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少,但較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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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估邊際污染減量成本,且MB相對缺乏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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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少較具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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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多較不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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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估邊際污染減量成本,且MB相對具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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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少較不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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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減量過多,但較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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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成本有效性(Cost Effective):所謂「成本有效性」是指不管政府採取的管制措施為何,只要能以最低成本達成污染減量,則稱為成本有效性。排放費的主要優點即在於能以最低成本達成污染減量。
(三)圖形分析:(說明徵收排放費與可交易污染權之經濟效果差異)
1.不確定性:
(1)減少污染之邊際社會效益曲線為「缺乏」彈性:(MSB線較陡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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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設政府並不知道減少污染之邊際成本為何,故猜測MC*,如圖。若真實的污染減少邊際成本為MC*,則e*的減量為最有效率之污染減量。反之,若真正的污染減少邊際成本為MC',此時的污染減量為e'。雖然減少污染之邊際成本高出原先預期許多(MC'>MC*),但因為減少污染之邊際社會效益曲線為無彈性,故就效率觀點而言,e'之結果不算太差,非常接近e*。
b.制定「排放費」:若政府訂定排放費f以達到e*水準的污染減量,則在MC*為真實成本的前提下,將可達到效率水準e*。倘若真實的邊際成本為MC',則排放費的結果將產生ef的減量,由於ef比e'小很多,故排放費的結果為高度無效率。
(2)減少污染之邊際社會效益曲線「富有」彈性:(MSB線較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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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圖(二),真實的污染減量邊際成本若為MC*,且政府猜對,則污染減量將可達最有效率水準e*;若政府猜錯,真實的污染減量邊際成本為MC',但政府卻猜MC*,此時,污染減量e*將超出最適污染減量e',亦即導致太多的污染減量。
b.制定「排放費」:如前所述,若政府訂定排放費f以達到e*水準的污染減量,則在MC*為真實成本的前提下,將可達到效率水準e*。倘若真實的邊際成本為MC',則排放費的結果將產生ef的減量,此時由圖,可看出「排放費制度」下的污染減量顯然比「總量管制交易制度」下的結果(e*)更接近最適排放水準e'。
2.通貨膨脹:若排放費無法隨物價水準波動而調整,則通貨膨脹的發生將使實質排放費下降,因此亦使得污染減量減少。反之,不論是否存在通貨膨脹,「總量管制交易制度」均可達成相同的污染量,換言之,「總量管制交易」不受立法行動快慢的影響。
3.降低污染成本改變之反應:「排放費」限制了污染減量的成本;而「總量管制交易制度」則限制了排放量,當經濟環境改變時,將會導致前者之排放量發生改變,而卻會使後者之減量成本產生變化,因此無法確定何種方式較為恰當。
4.分配效果:在排放費制度下,污染者必須針對每一單位之污染付稅,此筆收入則歸政府所有;反之,在總量管制交易之制度下,除非政府出售許可證給污染廠商,才能獲得收入,若是免費地配置許可證給予廠商,則政府將無任何收入可言。因此,在確定情況下,就效率的角度而言,總量管制交易制度與排放費或許皆能達到最有效率的污染水準,但其分配效果卻可能不盡相同。
(四)結論:
邊 際 社 會 效 益 曲 線(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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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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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於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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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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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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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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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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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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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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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突圍
1、以成本有效性而言,排放費的徵收是否具有經濟效率?廠商如何決定污染減量的數額?
答:(一)排放費之定義:
排放費之徵收主要是將污染視為一種無法透過價格機能解決的外部成本。為了反映這些生產行為的社會成本,以及外部成本的內部化,政府對廠商徵收排放費,讓這些費用納入廠商生產成本的一部分,以合理反映整體生產過程的經濟效益。
(二)排放費與污染減量的關係:
1.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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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說明:
(1)圖中橫軸為個別廠商的污染減量,縱軸為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廠商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為圖中的MAC。
(2)廠商目前的生產狀態下會製造出A'單位的污染量,如果政府在衡量最適污染總量之後,將污染排放費訂定為F,則廠商的行為如下:
a.當廠商污染減量在A*水準以下時,政府徵收的排放費高於廠商污染減量所需的邊際成本,廠商將選擇自行從事污染減量。
b.當廠商污染減量在A*水準以上時,政府徵收的排放費低於廠商污染減量所需的邊際成本,廠商將選擇繳交排放費,並維持污染的排放。
3.小結:以個別廠商來說,在政府徵收排放費的情況下,廠商的最適污染減量為A*,污染排放量為A'~A*,廠商繳交的排放費則為A*BCA'。
(三)同時考慮多家廠商的情況,個別廠商的污染減量行為如同前段所述,此時政府訂定排放費將具成本有效性的特性:
1.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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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說明:
(1)兩家廠商的邊際污染減量成本如圖中的MAC1與MAC2所示,兩者的MAC並不相同。
(2)若原先兩家廠商所產生的污染量分別為A1*與A2*,在面對政府所訂定的污染排放費F時,兩家廠商的污染減量將分別為A1與A2。此時兩家廠商的最後一單位污染減量的成本將為MAC1=F=MAC2。
3.小結:在兩家廠商最後一單位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相等,且MAC1=F=MAC2時,將會使污染減量在最有效的情況之下進行。
(四)結論:
綜合以上論述可知:
1.以成本有效性而言,當兩家廠商最後一單位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都相等,且等於排放費的均衡點時,社會污染減量的總成本才會最小,此時排放費能以可能的最低成本達成污染減量目標,排放費的徵收具有經濟效率。
2.廠商將在最後一單位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相等且等於排放費的均衡點時決定污染減量的數額。
2、排放費與可交易污染權的比較。
答:(一)1.排放費之定義:排放費之徵收主要是將污染視為一種無法透過價格機能解決的外部成本。為了反映這些生產行為的社會成本,以及外部成本的內部化,政府對廠商徵收排放費,以合理反映整體生產過程的經濟效益。
2.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之定義:總量管制與交易是指政府訂定社會的最適環境品質目標,將環境資源視為可以在市場上交易之財貨,發行污染許可權,並輔導交易市場設立,讓許可權得以在市場上流通買賣,透過市場價格機能以達到最有效率之防治效果。
(二)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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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說明:
1.在污染減量成本不確定情況下的比較:
(1)圖中MB為廠商污染減量的邊際利益,MAC為廠商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
(2)以發行污染權來說,如圖所示,政府估計邊際污染減量成本為MAC,實際的邊際污染減量成本則為MAC*。如果政府依據原先估計的MAC訂定污染減量,據此發行可交易污染權Q**~Qt,則實際污染減量為Qt,高於最適污染減量Q*。
(3)如果政府依據估計邊際污染減量成本MAC訂定排放費費率,則排放費費率為圖中的P*。在實際邊際污染減量成本為MAC*的情況下,該排放費費率將使廠商的污染減量為Qe,低於最適污染減量Q*。
2.從污染減量的邊際利益彈性大小來比較:
(1)在實際污染減量邊際成本與估計污染減量成本均相同條件下,污染減量邊際利益彈性較大的MB其最適污染減量為Q*,而污染減量邊際利益彈性較小的MB'則會得到最適污染減量為Q'。
(2)從圖中可知發行污染權之下的污染減量Qt距離Q'較近,距離Q*則較遠,這代表在污染減量邊際利益缺乏彈性的情況下,發行污染權相對有利。
(3)反之,徵收排放費下的污染減量Qe距離Q'較遠,距離Q*則較近,代表在污染減量邊際利益具有彈性的情況下相對有利。
(四)結論:
綜合前段的推論,我們可以瞭解到雖然對於污染減量來說,排放費與可交易污染權分別對於價格與數量進行規範,實屬一體兩面,但是兩者對於效率仍有差異:
1.在污染減量成本不確定的情況下,發行可交易排放權會產生污染減量「過多」;而徵收排放費則會產生污染減量「過少」。
2.(1)倘若污染減量的邊際利益較不具彈性,以「數量」為基準的可交易污染權將會距離最適水準較近,相對比較有效率。
(2)倘若污染減量的邊際利益較具有彈性,則以「價格」為基準的排放費徵收會距離最適水準較近,相對比較有效率。
3、試比較溫室氣體減量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對「總量管制」及「控制管制」兩方法上之差異性。
答:(一)定義:
1.總量管制:
(1)政府藉由配置許可證建立財產權,財產權的指派會產生分配效果,卻不影響效率,最後當每一位污染者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相同時,會達到成本有效性。
(2)短期上能提供排放者誘因,主動減少污染物之排放量,長期更能提供排放者誘因,主動研究發展更有效的污染防制科技。
2.控制管制:運用有限的或沒有彈性的污染減量方式來降低特定污染量的政策,為環境管制的傳統做法,但全部比以誘因為基礎的管制較無效率。
(1)技術標準:要求防制污染者設置某種技術來清除污染的一種控制管制。
(2)執行標準:對每一個污染設定排放目標的控制管制。
(二)比較:
控制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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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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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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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較容易
2.污染源遵循與否較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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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同時考量防制技術、防制成本及法令規範
2.較具彈性
3.遵循成本較低
4.得發展清淨生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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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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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較缺乏彈性
2.成本較高
3.缺乏相關誘因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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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嚴謹的紀錄及申報制度
2.政策落實及執行稽查之技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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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試比較「溫室氣體減量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中總量管制交易與排放費效果上之差異。
答:(一)定義:
1.總量管制:政府籍由配置許可證建立財產權,財產權的指派會產生分配效果,卻不影響效率,只要允許污染者可相互交易許可證,最後當每一位污染者污染減量的邊際成本相同時,會達到成本有效性。
2.排放費:排放費的運作與租稅相類似,唯一不同是排放費課徵在每一單位的污染,而不是每一單位的產出。
(二)比較:
總量管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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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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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通膨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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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通膨為何會造成相同的污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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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膨降低了實質排放費,則較低的排放費將導致較少的污染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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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SB無彈性且成本為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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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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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少的污染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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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SB有彈性且成本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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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的污染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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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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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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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許可證為免費:政府無任何收入
(2)許可證售予污染者:仍可為政府帶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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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者必須為每一單位污染付費,稅收則歸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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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假定兩家企業排放某種污染。每家企業減少污染的邊際成本分別是:MC1=300e1,MC2=100e2,其中e1和e2分別是第一家企業和第二家企業排放減少量(噸)。假定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情況下,企業1產生100單位的排放,企業2產生80單位的排放。
(一)假定管制者決定減少總污染量40單位。為了實現成本有效,每家企業應削減多少單位污染?
(二)為了實現成本有效結果,應徵收多少排污費?每家企業應繳納多少稅?
(三)假定不用排污費,管制當局採用可交易許可證制度,並發放140份許可證,每份許可證允許排放1噸污染。企業1利用其政治影響力說服管制當局給其發行100份許可證,留給企業2僅40份許可證。如果有交易行為,那麼在兩家企業之間交易多少許可證?這些許可證最低要支付多少錢?每家企業最終減少其污染多少噸?(Rosen版)
答:(一)只有當所有污染排放企業的邊際成本相等時,總排放成本降至最小。因此實現成本有效的解決方案要求MC1=MC2,依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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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企業家1減少10個單位的排放。
企業家2減少30個單位的排放。
(二)1.為了實現成本有效的污染排放量,排污費應設置每單位等於3,000美元
[MC1=MC2→300e1=100e2→300(10)=100(30)=3,000美元]
2.(1)企業家1減少10個單位的排放,應繳納稅額為:
(100-10) X 3,000=270,000美元
(2)企業家2減少30個單位的排放,應繳納稅額為:
(80-30) X 3,000=150,000美元
(3)結論:污染排放量減少較少的企業,因為具備更大的稅務能力,實際的付出較多。
a.從效率的角度來看,初始許可證如何分配並不重要,如果兩家企業並不能交易許可證的話,企業2將不得不承擔所有的排放減少量。起初企業1的邊際成本為0,而企業2的邊際成本是4,000美元(MC2=100 X 40=4,000),所以企業2有很強的意願去購買企業1的許可證。交易會繼續下去,直到兩家企業的邊際成本相等,這是符合成本有效的解決方案。
b.此時,許可證的市場價格將等於3,000美元,和排污費相等。在這個價格下,企業2將從企業1購買10個單位的許可證,企業2排放量減少30單位而不是40單位,企業1排放量減少10單位。此解決方案與收取排放費所取得的解決方案相同。
c.此外,這種解決方案對企業1更有利,因為它無須納稅而且將獲得30,000美元的許可證交易費,企業2雖然也避免了納稅,但必須支付額外的30,000美元的許可證交易費。政府損失了420,000美元的稅收收入。
(三)結論─若有交易行為:
1.在兩家之間交易10單位的許可證。
2.這些許可證最低要支付30,000美元(10 X 3,000美元)。
3.企業家1最終減少污染10噸,企業家2最終減少污染3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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